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8 18:07:54 浏览量: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于2021年5月1日发布了《全国“三线一单”发布文件汇编》,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全国“三线一单”发布文件汇编》共汇总了全国32个省、市及自治区的“三线一单”发布文件。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正文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
豫政〔2020〕3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我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审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面临的战略性问题,强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努力让天蓝地绿水净的优美生态成为我省的金字招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分类管控。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和目标,以管控单元为基础,实行差异化空间管控,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流域协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及成果应用机制。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情况,对“三线一单”相关内容进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河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内容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
——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建立“1+3+4+18+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3”为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三大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4”为省辖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长江流域四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8”为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三、实施和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将其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强化其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建立信息管理平台。省生态环境厅要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将成果数据上传全省统一平台。
(四)实行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组织一次全省“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及管控要求。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调整,“三线一单”内容需要更新调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要统筹协调全省“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强化组织实施,抓好“三线一单”成果细化完善和落地应用工作。
(二)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保障。省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相关政策,及时解决“三线一单”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专业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平台应用及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和应用总结。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应用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作用。